好消息:小微企业可以免征残保金
2020-01-13 20:20:40 来源:税务总局
近日,《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已经发布,方案提到:
1、在职职工总数30 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2、实行分档征收。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3、明确社会平均工资口径。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 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