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落实电商平台责任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网络市场监管力度,压实电子商务平台法定责任,促进电子商务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工作部署,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落实电子商务平台责任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实施以来,聚焦电子商务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的首次专项行动。
一、专项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月下旬
二、专项行动涉及对象
注册登记住所(含分支机构)在广州市的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综合性平台、商品交易平台、二手车交易平台、网络订餐平台以及社交电商平台(含官网、APP、小程序、微商城)。
三、集中整治重点
(一)平台主体审核不严等问题:1.平台内经营者入驻核验和定期更新义务落实情况,尤其是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审核情况;2.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情况;3.平台协议规则、平台自营与他营、信用评价规则等信息公示情况。
(二)平台管理不严等问题:1.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情况;2.制定并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情况;3.对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关注平台协议规则中进入退出平台服务、商品服务质量保障、促销规则、消费者权益保障、消费者信息保护等内容;4.平台对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落实的情况;5.平台是否建立禁限售商品信息清单。
四、专项行动要求
专项行动中,要求同步检查平台落实协助监管义务情况。具体包括:
(一)平台是否提示未办理证照的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及时办理证照,并为其提供经营场所证明等必要协助;
(二)平台是否建立向监管部门提供违法违规信息的制度;
(三)平台对监管部门提供的配合处理、协助调查等要求以及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情况。